清末社會的一組照片帶你了解當時最真實的生活。
照片中的右邊是賣書的人。他一手拿著一疊書,另一只手把其中一本書交給客戶
從穿著上看,買家可能是一個年輕書生,出身于一個富裕的家庭。手上拿著1000文錢,相當于1兩白銀吧。清末,銀子雖然不是很大,但還是能買到40個雞蛋。
照片中的四個女孩只有十幾歲,穿著五顏六色的服裝,正在演奏琵琶、竹笛、二胡、鼓等樂器,...這些年輕的女孩出身貧寒家庭,沒有文化,只能靠賣唱為生。
通常,從10歲到20歲就可以參加正式演出,再大一些就會被淘汰,由于身份低下,他們很難融入當時的社會,因此,隨著成長,這四個女孩可能注定要遭受被世人鄙視命運。
各位身著華麗裝扮的嬪妃們合影,她們頭上的頭冠,鑲嵌很多的珠寶,因此,這些嬪妃身份高貴,出身于滿洲八大貴族。
明朝以后,清朝對長城的修繕和保護工作疏忽,到清末,長城山脈的一部分已經被毀。
站在上框中間的持槍男子是不是巡邏兵?如果我們仔細看,我們會發現他只穿著普通人的服裝,,也許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獵人。
在寒冷的冬天,黑龍江河道完全結冰,當地人可以在冰面上行走和釣魚。一位攝影師正在擺放工具,準備在給冰面上的人拍照。
士兵赤裸裸地雙手拿著兩把刀,眼神犀利地看著鏡頭。可是他的身體卻很瘦弱,沒有應有的士兵那麼強壯。如果真的參加戰斗,他也不一定占上風吧。
這張照片是蘇格蘭攝影師約翰·湯森1870年在廈門拍攝的,主角是一個女人,她正在摘下她的裹腳布布,湯森說,他差點被非常難聞的腳氣味熏倒。
他說:「她和仆人們在一起,為了讓她同意拍照,我花了很多錢讓她身邊的仆人幫忙,但說實話,我只想拍完這一幕而已,因為‘三寸金蓮’的腳不僅難看,而且臭氣熏天。」
這對穿著華麗服裝的新婚夫婦在許多人的注目下坐著吃飯。從照片看這對夫妻可能只有12-13歲。
據《大清通禮》記載,男16歲和女性14歲是當時合法結婚的年齡,但事實上,就算老百姓違反這一章程,官府也不會追究的,甚至認為越早結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