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勞苦大眾每天都要進行繁重的勞作。遇上好年成風調雨順也就算了,如果是災荒年間,為了省出口糧,貧苦人家會經常出現將女兒賣給他人做童養媳。那麼童養媳被賣到婆家後到底經歷怎樣的生活呢?
童養媳最早始于周朝,有非常深厚的歷史淵源,在古代人的觀念中很深刻。由于童養媳是被親生父母賣掉的,她和婆家的地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甚至可以說連家中的丫鬟都不如。沒有了家庭的支持,童養媳在新家庭的近況可見一斑。白天就是家中粗使的免費勞動力,即使是打罵也沒有還口的權力。
為子嗣考慮一般主人家會挑一個相貌端正,身體健壯的女孩作為兒子未來的媳婦。往往女孩都比主人家的兒子年長,丈夫年幼,童養媳就擔負起照顧‘’小丈夫‘’的職責,由于長期生長在這樣的環境中,童養媳性格是極具‘’奴性‘’的,並不認為自己可以享有相同的權利。 甚至于丈夫成人之後看不上色衰的媳婦,也可另娶新歡。童養媳則要為丈夫守節一生。
除了這些,古代小童養媳每天晚上還要親自幫助丈夫沐浴,倒夜壺,共寢。美其名曰培養感情,實際上就是磨滅女子的自尊和羞恥感,從而進行更好‘’教育‘’。
更有運氣差的還沒等到圓房,丈夫就因各種原因離世的。年紀輕輕成了寡婦,她就會成為克夫的‘’煞星‘’遭受百般折磨。
窮人將女兒賣給富戶,一方面可以節省自家的一份開銷減輕風險,另一方面是希望孩子能過上富戶的上生活。豈知在交易達成的那一刻起,童養媳再也沒有了選擇的權力。
白天是丫環,晚上是丈夫的‘’奴隸‘’,放到現在都是不能忍的事。當然也不乏一些運氣好的童養媳,被周到照顧著長大,度過幸福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