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904年,北京宣武區菜市口,惡霸知縣王維勤被「凌遲」的現場照片。鏡頭中王維勤被脫掉衣服反綁在柱子上,當時的劊子手還沒有行刑,但一旁的王維勤早已被嚇破了膽,只見他面部扭曲看起來十分恐懼,面對即將到來的酷刑王維勤開始奮力的掙扎并不停的大聲喊叫,然而這一切都是徒勞,通常對待這種罪大惡極之人,劊子手一般都會多割上幾刀。
眾所周知凌遲是古代最殘暴的酷刑之一,一般只有大奸大惡之人才會被判處凌遲之刑。據說有的劊子手刀法精湛,能讓犯人深受千刀而不死,有的劊子手在最后時刻還會在犯人傷口上撒鹽,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栗,而這也是凌遲最讓人膽寒的原因。
而王勤之所以會被判凌遲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罪有因得,王維勤是河北省撫寧縣人,由于家里有錢,他花錢給自己捐了個候補知縣的官,別看只是個名義上的官職,但是在王維勤看來卻是自己橫行鄉里、魚肉百姓的資本,于是整日無所事事的王維勤便開始謀劃著怎麼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謀得好處。 後來他因低價收購鄰村大戶李際昌房產被拒,從而和李際昌結下了梁子。
為了報復李際昌,王維勤在義和團運動期間,趁亂將李際昌一家十二口滅門,最后只有李家二兒媳婦李馬氏僥幸逃脫,由于王維勤在當地有一定的勢力,于是李馬氏便長途跋涉來到京城告御狀,王維勤的惡行很快便在京城傳開了,就連慈禧太后聽說以后都氣的直跺腳,後來光緒皇帝欽審此案,查明真相后判處了王維勤凌遲之刑,而王維勤也因此成為清朝歷史上最后一位被凌遲處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