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覺得,在感情里,對方愿意主動給你的東西才是有意義的,也才值得珍惜。
如果你伸手去要,或許也要得到,但要來的可能是憐憫,可能是施舍,卻唯獨不是出自真心。
不是真心誠意想給的東西,即便得到了,也沒有絲毫的欣喜,反而會覺得膈應,不自在。
所以,夫妻也好,情人也罷,兩個人的關系就算再親密,也別輕易開口向對方要這三樣東西。
禮物在感情中具有非常特殊的作用和意義。
它代表的不僅是對生活的儀式感,更是一方對另一方愛的體現。
如果這個人愛你,那麼無論是重要節日還是平時,他都會主動送你禮物,給你小驚喜,以此傳達他對你的心意和惦念。
倘若他從未主動提及,總是需要你開口旁敲側擊地去要,他才勉強答應,那就算了。
伸手要來的禮物,哪怕再精美,價值也會大打折扣。
前不久,孫怡在某檔綜藝節目中說起還沒失婚時,前夫董子健給她送禮物的迷惑操作。
情人節當天,董子健一大早就開始詢問她想要什麼禮物。
他表現得非常大方,說只要孫怡開口,他就會買回來,或者帶她去買。
孫怡卻什麼都沒說,因為她覺得送禮物最重要的是那份主動和誠意。
只要是對方主動送的,即使只有一朵花,她也會欣然接受。
可是那天她從早上等到夜里十二點,什麼都沒等到。
董子健明顯感覺到她情緒不對,生氣了,也沒有任何表示和補救,還在問她到底要什麼東西。
這件事發生之后沒多久,孫怡的生日到了。
她以為董子健已經吸取了上次的教訓,這次會主動送驚喜給她。
卻沒想到,董子健又問了和情人節那天一模一樣的話。
誠意這東西啊,有心者不用教,無心者教不會。
真正愛你的話,其實都不必你開口提,他也會知道禮物是需要主動送的,才顯用心和在乎。
因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潛意識里就忍不住想對她好,為她考慮,這是一種愛的本能。
主動給予的,才是偏愛。
但凡勉強的,不情愿的,不要也罷。
《再見愛人》第一季里,朱雅瓊回憶過一段她和前夫王秋雨的相處細節。
她說有一天她情緒很低落,整個人都沉悶悶的,很需要一些安慰和溫暖。
她想到了在書房工作的王秋雨,想讓他陪陪自己。
于是她去找他,可王秋雨看到她卻皺起了眉頭,滿臉寫著不耐煩。
朱雅瓊向他要一個擁抱,他卻推辭說正忙著沒空,還笑她矯情。
朱雅瓊的眼淚剎那間奪眶而出,看見妻子哭了,王秋雨才勉為其難地抱了她一下。
這一下只有一分鐘,時間一到,王秋雨就拍拍朱雅瓊的肩膀,示意她可以出去了。
《朗讀者》里有段話說:
陪伴很溫暖,它意味著這個世界上有人愿意把最美好的東西分享給你,就是時間。
的確,每個人的時間都很寶貴,愿意花時間精力陪伴你的人,從某種程度上講,就相當于把自己的愛分給了你。
可如果這種陪伴是你求來的,你搖著他的手,跟他撒嬌,說你很孤獨很寂寞,需要他作陪。
他也許表面上很樂意,一整天都守在你身邊,但實際上他心里可能會覺得,你過分需要和依賴他,不夠自主獨立。
陪你一兩次沒問題,次數多了,他就會厭煩,想逃離。
愛你的人天南海北都能順路送你回家,愿意陪你的人白天黑夜都隨時有空,對你隨叫隨到。
而那個不愛你的人,不管你再怎麼祈求,他都永遠在忙,永遠缺席,永遠抽不出時間。
這樣的人,何必挽留和眷戀。
聽過這樣一句話:
「伸手要來的安全感毫無意義,就像被反復提醒后的細節,一文不值。」
在感情里,安全感是維持一段關系的基礎。
是男生應該給到女生最基本的保障和承諾。
不需要你主動開口,他也理應如此。
如果需要你一而再地提示,再而三地要求,他才愿意為你改變或付出,那就沒必要了。
伸手要來的安全感,易碎,很難長久。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里,唐晶是個面面俱到的女強人。不僅在工作上,面對感情時,她也總是那麼獨立、清醒又理智。
她喜歡賀涵很多年,有無數次可以跟他主動要名分的機會,但她始終都未曾張過這個嘴。
身邊的朋友總勸她不要太拼,別什麼事都一個人扛著,讓她多多仰仗和依靠賀涵,做個小鳥依人的小女人。
可她事事親力親為,房子堅持自己買,工作中遇到問題也盡量自己解決。
她從不對對方抱有過高過重的希望,也不把自己的人生寄托給別人,向他索要任何東西,或是過多追問插手他的私事。
所以後來,即使兩個人分手,她也能說走就走。
女人的安全感就像銀行卡里的余額和手機上的電,多多益善。
而能實現這一目標,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向來只有我們自己。
過度依靠別人會養成一種惰性習慣,當這個人離開后,你失去的便不只是一個人,一段感情,很可能是一整個人生。
退一萬步講,這個人能滿足你想要的安全感,對你有求必應,但滿足得了你一時,也滿足不了你一輩子。
索要太多,必然會失去。
只有自己給自己的,才是源源不絕,充盈又長久的。
在[兩.性]關系中,主動是表達喜歡的極限。
一個男人不管是十八歲還是三十八歲,只要面對喜歡的人,他都會主動。
主動關心,主動照顧,主動分享,主動聯系。
如果他不主動,只能說明你不夠重要。
你可以傷心難過,也可以轉身就走,但不可以奢求,更不能為此舍棄尊嚴和底線。
低到塵埃里才得來的愛,脆弱得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