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時候,由于照相機的傳入,人們留下了不少照片,也使得我們后人可以通過影像的記錄更加貼近和了解那段歷史,得以知曉百年前中國人民的生活狀態,而不只是從電視劇里去了解。
今天帶你看一組晚清老照片,了解他們背后的故事。
晚清街頭賣藝人。
在封建社會,有著三教九流的說法。才藝人和戲子都是不入流的職業,社會地位非常低,通常都要靠街頭表演賣藝來掙錢養活家庭。
有功夫底子的會表演一些高難度的雜耍動作。沒有的就會進行動物表演或者是才藝表演,以求得人們打賞。這些職業不僅社會地位低,而且經常要日曬雨淋,風餐露宿,十分辛苦。
這張照片里,女子被一個男人扛著走,這在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社會是比較少見的。再看看女子纏著小腳,不難知道,這是一個纏了小腳的青樓女子被龜奴背著去接客。面對相機,她的臉上滿布愁容,寫滿了對生活的無奈。
龜奴是舊時在妓院里擔任雜務的男子,通常纏上了小腳的青樓女子應召去陪客的時候,因為走路的不方便,只能讓他們扛在肩上,扛到去接客的地方,而這些把青樓女子背來背去的男工,就被稱為「龜奴」,意思就是像龜一樣馱著。
這些青樓女子的晚年通常十分悲慘,年老色衰之后,大多只好下嫁給「龜奴」。
這是一個正在給小女孩纏小腳的畫面。封建社會里,女性地位都是比較低下的,從纏小腳這個陋習便可以看出。
裹小腳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因為滿人崇尚天足,所以清朝曾經也有明令禁止纏足,但民間纏足風氣已成,人們認為只有擁有三寸金蓮的女子才能嫁一個好人家,于是屢禁不止。
清朝被推翻后,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后來五四運動期間,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直到新中國成立后,纏足惡習被徹底廢止,女性在纏足一事上才真正得到了解放。
晚清的乞丐們。可以從照片中看出,他們瘦骨嶙峋,衣不蔽體。
一個男子正坐在門檻的石頭上在給另一個男子抓頭上的虱子。那時候男子都蓄發,無法一直清洗頭髮,很容易長虱子。
這是晚清的路邊小吃攤。可以看到那個男子留著長長的辮子。
這是晚清的滿族大戶人家的婦女聚會的場景。滿族婦女崇尚天足,不需纏腳。在晚清時期,相對來說,滿族的婦女生活得比漢族婦女自由許多。
晚清時期的男子與他的妻子和妾室。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中國古代很常見的婚姻家庭形式,它是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可以說是父權社會下必然的產物。
中國古代基本都是男尊女卑,中國古代的禮制和律令都賦予了男性擁有眾多配偶的依據,如《禮記·曲禮下》中記載「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到了民國時期,隨著西學東漸、性別平等思想興起,知識分子的增多和女子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一夫一妻多妾制被更多人抨擊,不斷呼吁廢除。
后來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于1930年頒布、1931年開始實施的《民法·親屬編》,實施男女地位平等的一夫一妻制。該法律中不再就「妾」的法律身份做出規定,對于妾的問題聲稱「法律上不承認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