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女,顧名思義就是豢養在家庭中的風塵女子。她I們能歌善舞,但是地位十分卑微。古代在封建思想的教化下,女性的地位本來就很低。很多女性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而男性的地位卻很高,他們是整個家庭的掌權人。大戶人家的男人不僅可以擁有三妻四妾,還可以擁有其他的女子,比如這類女子,而這類女子可不是我們所想象的風月場所的女子。
說起她們,我們必須要瞭解一下官女。官女就是青樓女子的一種稱謂興起於春秋戰國時期。咱們是供達官貴人消遣娛樂的一種女子。當時齊國的齊桓公選納了七百多名女子,讓他們居住在青樓裡,讓這一行業成為了一種商業模式。可不要小看這項營生,他掙的錢成為了齊國的一項重要財政來源。這些官女的命運並不是自己能夠左右的。被選中當這類女子的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種是家庭貧困,為了維持生計,不得已走上了這一條路。第二類是落魄的貴族,他們被迫成為了官女。
官女為了生存,只能屈身于青樓在這裡痛苦度日。而家中豢養就是官女的一種延伸,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過記載。戰國時期的政治家呂不韋,家境殷實,善於玩樂,他有一個愛好,就是在家中養一些能歌善舞的女子。這些女子可以在他苦悶的時候討他開心,而且這些女子都是屬於他的,呂不韋身上有他們的賣身契。這些家女地位非常低下,經常會受到男主人妻妾的嫉妒。這個是關於家女最早的記載。
這類女子跟青樓女女的區別就是青樓女子的服務物件是社會上的所有人,而這類女子只屬於男主人一個人。這些女子是給主人提供娛樂享受的,他們能歌善舞,也被稱為歌舞女。她們大多是貧苦人家的女孩子,為了生活所迫成為了大戶人家的玩物。豢養這類女子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很多古人把她們看做地位高低的標誌。養的越多,說明越有錢,社會地位也就更高。很多人認為養她們其實就是養小三,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觀點。因為小三只能滿足低層次方面的欲望,而這些女子都是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女人,她們可以滿足主人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
總而言之,她們就是私家豢養的女樂歌舞人,是主人身份,地位和財富的重要表徵之一,是主人的娛樂工具。直到清朝末年才開始禁止大戶人家私養。這些女子的命運,實在是讓人悲歎,他們沒有選擇權,一生就這樣恍恍惚惚的被人選擇,被人利用,著實可憐,我們現代人應該珍惜能生活在社會主義的現代化社會,享受平等安穩的生活!